close
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有罪,同時告發扁家成員等七人涉及貪污、洗錢、偽造文書等罪,告發幅度之大,形成和特偵組偵辦不同調的情形。當我看到法院大動作的告發動作,叫我不認為有政治性考量也難,法院依法可以如此蠻幹,但這不是衝著扁家而來嗎?陳水扁家族的貪婪,就算可惡,也請各位大哥大姐們,把問題放著同一個標準來看。

再來看看前一陣子綠營縣長陸續遭到收押的事,難道沒有藍營縣長貪污嗎?之前鄺麗貞縣長浮報差旅費出國的案子,結果也是不了了之,金門縣長李炷鋒之前也被約談,也沒下聞,史上最爛縣長周錫瑋,除了把責任推給辦公室主任,難道就沒事嗎?我覺得要大家信服,也辦辦藍營縣長吧!

講到這裡,我突然想起好幾年前的一個案子,當時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,為了偵辦花蓮縣長補選「頭目津貼」賄選案,特地傳喚總統兼民進黨主席陳水扁,名嘴開始在電視上評論,一方面譏諷陳水扁會不會尊重司法,一方面等著看好戲,李子春也儼然成了正義的化身,結果陳水扁真的出庭了,還在法院前兩百公尺下車走進法院。結果咧!所謂的「正義的化身」李子春,開始上節目大放獗詞談論政治,甚至走上街頭,我請問這是哪門子司法正義?

有一次我就跟老婆講:「如果有個檢察官要辦個鳥案,找馬英九總統去花蓮出庭,你看名嘴會叫馬英九尊重司法呢?還是把那個檢察官罵成豬頭?」要說司法沒有政治顏色,真的很難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ake d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