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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門賭場裡有一種人,他們通常是歐吉桑歐巴桑,雖然手握著籌碼,但專門幫猶豫的賭客下注。如果拗對了,他們就會自動扣留一個籌碼做為答謝;押輸了,卻不會分擔損失。這種人就是典型的「出一張嘴」,不負責成敗,只負責吃紅。

 

出一張嘴的人,在台灣也比比皆是,以投顧節目來說吧!每個老師們在電視上講得口沫橫飛,又是飆股又是漲停,好像全世界就他最神。如果有這麼厲害的話,還需要收什麼會員?明明就是高風險的投資,他們卻用無本生意和垃圾資訊坑騙股民,這也是「出一張嘴」的代表。

 

上述這些出一張嘴的人,如果再用粗俗的用語來形容,就叫「打嘴砲」。根據維基詞典的定義:「嘴砲」指滿足發言者單方面心理需求之無意義言論,未提出建設性方法的空泛意見。

 

可想而知,「打嘴砲」唬弄大家的方式就是說故事,他們愛說預測的故事,卻禁不起考驗;再根據結果說另外的故事,放馬後炮。

 

說故事有多危險?《黑天鵝效應》作者Taleb提出一個名詞叫「敘述的謬論」(narravtive fallacy),亦即我們在看一連串的事實時,會不由自主去編織成故事,對事實強加邏輯連結,配上關係箭頭。這個現象來自於我們喜歡故事,喜歡總結,也不斷的想去把外面世界合理化。心理學家Kahneman進一步提醒,令人信服的故事會使人產生不可避免的錯覺,他甚至以科技業巨人Google為例,談到現在人們吹捧Google的成功經驗,但實際的狀況是,這家公司曾經在成立一年之後,就想用不到100萬美金出售,沒賣成的原因是買主嫌價錢太高。

 

只要用幾個實際曾經發生過的事件,加上照片、影像,以及不具名的爆料者,就可以將點連成線,構成精彩的故事。如果是明顯的強烈對比,那就更為動人,比方說,柔弱的女子V.S.黑暗的軍方、傷心的媽媽V.S.軟弱的總統、憤怒的姑姑V.S.麻木的司法。於是新聞在說故事、談話性節目也在說故事,就連網友也是編劇高手,這些故事透過不斷轉載分享,反而讓無法招架的真相,被忽略也被淹沒了。

 

從幾個瘋狂的新聞事件來看,就可以發現故事渲染的威力,這種打嘴砲的狙殺過程,也非常可怕。確實,故事滿足了大眾的怒氣、賺飽了收視率,但也讓所謂的加害人,成為另類受害人。從我的觀點,Makiyo和友寄隆輝一行人,只是因為被司機糾正要繫安全帶就把人毆成重傷嗎?雖然事件的結果本該追究刑責,但事件的過程卻被簡化了。司機當時到底做了什麼?沒人在乎;真的這麼可憐嗎?我想也未必。可悲的是,輿論竟單憑受害一方的哭訴,加上片段的監視器畫面,就把善惡做了明顯的劃分。

 

近來我又發現到,打嘴砲除了說故事的本領之外,也有時尚化和集體化的趨勢,逐漸從媒體、網路,漫延到街頭,而且變本加厲。

 

不相信嗎?看看那些部分影劇圈人士、網路名人(我甚至不稱他是作家)、無所事事的學生,以及少數學者們,他們舉起「公民運動」的大旗,宣稱要對抗暴政,但其實就是新崛起的嘴砲族。

 

何以認定只要上街頭就是公民的展現呢?

 

這些鼓動份子可能會拿Thoreau的「公民抗命」(Civil Disobedience)來為自己辯解,亦即人人都認可革命的權利,當政府的暴政或低效令人無法忍受時,人們有權拒絕向其效忠,並進行抵制。Thoreau確實提到:「一個由多數派決定所有事項的政府,是不可能建立在正義的基礎之上的,即使人們對此表示理解也辦不到。…我有權承擔的唯一義務是,不論何時都只做我認為是正義的事。

 

不過,你們用Thoreau的論點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,顯然是斷章取義,甚至也陷他於不義。你們刻意忽略了Thoreau在文章一開頭就寫下的前提〞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〞;其次,他的鉅作《湖濱散記》(Walden)是主張人們要過沒有物質慾的簡單生活;再者,他當時不滿的是農奴政策。如果你們聲稱認同Thoreau,那麼當你們在濫用健保、騎U-Bike、享受各式津貼,同時要警消保護你安全時,享受了盡是政府的好處,其實就否定了Thoreau的前提,更不要談清貧的生活──這個不存在於大多數人字典裡的名詞。

 

即便Thoeau主張公民有抗命的權利,但事實上他很溫和,也不參與或發動任何群眾運動,當時他拒繳稅金的下場是入獄服刑。

 

Thoreau強烈反對農奴政策的理由,正如同他所言,每個人有良知的話,都應該反對限制他人的自由,這是一個普世價值,也無須爭辯。但你們現在拿反對農奴的抗命觀點,硬套在台灣這些街頭運動上,就有點牽強附會。

 

我們就來檢視近來這些受到矚目的抗爭好了。

 

樂生和大埔事件的是與非,因為不了解,我就無從評論,但從他們如影隨行的鬧場行為,甚至採取塗鴉潑水衝撞等激烈手段,基本上就悖離公民應有的理性,也濫用了自由。

 

至於,文林苑王家說有多麼可憐,卻曾經向建商獅子大開口要二億,這算是哪門子弱勢?華光社區的這些違建戶,長期竊佔了政府的土地,又有什麼資格要求安遷?關廠工人拿的是政府白紙黑字寫的借據,這也沒什麼好說,除非是找賭聖來搓搓看,有沒有辦法變成「代位求償」。

 

最近的洪仲丘事件,怎麼驗都死於中暑,是唯一可以確定的,而其他虐殺、他殺的用詞,大多是意氣用事的產物。我甚至可以大膽預測,被指為罪大惡極的魔頭們,可能都不構成刑責,最後被輕判或無罪的機率頗高。

 

再來看看這群新嘴砲族的其他論點,你們高喊「造反有理」,聲稱「多數欺負少數、少數不用服從多數」,但其實是邏輯不通。文林苑王家自稱是少數,結果請來了一堆不念書的學生,這下子其他同意戶反而變成了少數,是誰在欺負誰?家屬聲稱洪仲丘是被集體凌虐致死,結果號召一堆人圍剿這些軍官,現在又是什麼情形?更為諷刺的是,白衫軍吹噓有25萬人自發性齊聚凱道嗆聲,展現了公民的力量,那麼這25萬人是多數還是少數呢?從台灣總人口來說,這只不過是微不足道的百分之一。

 

說到這裡,我必須要強調,雖然批評這些荒腔走板的抗爭是打嘴砲,但我並不反對公民運動,甚至認為在推翻集權政治的過程中,其功不可沒。然而公民運動並不是隨便挑議題抄短線即可稱之,它只能處理限於違反民主的問題,應該追求的是公平的遊戲規則。

 

1995年轟動一時的野百合運動,就是我心目中群眾運動的典範,當年大學生們極力要求國會全面改選,廢除動員勘亂臨時停款,這些訴求和理由,不管是過去、現在,乃至於未來,都是真金不怕火煉。

 

至於,牽涉實質性的內容,以及複雜專業的問題,就需要透過反覆思辨,以及理性的討論。這些單一訴求,又只會呼口號,賣弄悲情和營造聲勢的公民運動,根本沒有能力面對,反而帶來更多後遺症,也讓社會付出一次又一次慘痛的代價。

 

隨便舉個例子就足以證明:比如反核四好了,一窩蜂出來說反對核四,等電價調漲,又說民怨沸騰,那你們是想怎樣?再提到洪仲丘案好了,這個真相你不要,那你想要什麼真相?永遠不相信,司法就全部辦你們洪家這件就好了,反覆辦重覆辦年年辦,宛如鬼打牆般永無止境。另外,很多司法判決的問題也是如此,網友單憑新聞資訊就大罵法官是恐龍是吃奶嘴的,最好你們都這麼正義?乾脆以後被告是生是死,就由網路投票民調,或被害家屬來決定就好,那還要律師和司法官來做什麼?

 

基本上來說,專業的問題應交由公聽會、辯論會,以及法律的訴訟來解決,因為決策者必須要周詳考慮各方意見,做出一個較可行的結論。你們不參與討論,也不保持理性,甚至連後果也不想承擔,有什麼資格談公民運動。

 

我極為欣賞的評論家范疇曾說到:「今天許多台灣人又想做公民,又想做老百姓,右手要自治,左手要照顧,腳踏兩條船,不夠正派。放眼望去,幾乎所有的政治、經濟、社會病情,都與這個深層次的文化個性有關。

 

當大家不斷調侃馬英九的一言一行,罵他笨罵他軟弱時,也是在打嘴砲,完全沒有建設性。我就來請問各位:「2016誰會是救世主?賴清德?九把刀?南方朔?朱學恆?」面對民粹至上的台灣,其實誰來都一樣,下一任總統的民調不是開高走低就是開低走低。

 

以電視上那些名嘴為例好了,個個講了一口好球,但被延攬入閣之後呢?還活得好好的沒有幾個吧!忽然想到一位名嘴,曾經也是辯才無礙,結果進入政府單位服務之後,照樣被轟下台,現在他回到了媒體圈,評論時事又好像忘了曾經是個失敗的官員,無論如何,相信他對於打嘴砲的輕鬆自在,應該有很深刻的體悟。

 

我們應該要認清,打嘴砲容易但做事很難!去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,我看過一篇CNN報導,探討「為什麼美國總統候選人都說要和中國劃清界線,但選上之後卻又跑去中國?」原因就在於執政之後要考慮的因素更多也更複雜。

 

無庸置疑,在民主法治的國家,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,但我仍不主張上街頭是個好方法,就算發生在歐美,我的看法也沒有改變。希臘的反撙節示威,只是一群人將國家財政的地下水抽乾了,卻不想過苦日子,然後呢?華爾街佔領運動,又想解決了什麼問題?難道你們從此要放棄資本主義嗎?

 

我反對街頭運動還有其他理由,因為通常其鬧事居多,也相當不環保(製造垃圾,加上瓦斯氣笛的噪音),甚至還容易脫序,衍生暴力。

 

民主是當年的知識分子為我們奮鬥爭取而來,當進入了文明的世界,理性就是基石,知識就是力量。方法有百百種,我選擇最溫和的一種,也靠著耐心和智慧去面對去解決,而你們只要製造動盪就該被嚴厲譴責。

 

好吧!也許我太沒說服力了,那麼既然抗議者這麼擁戴Thoreau的話,就該聽聽他的斥責:「我並不反對做善事,只是很好奇為何有人就老脫離不了顛沛窮厄的淵藪?是因為祖宗沒有積德嗎?還是我們施捨的不夠多?或者是說…他已很懂得『苦中作樂』,再怎激他就是『不改其志?』

 

最殘酷的真相是,如果一個人好手好腳,智力又正常,根本就沒有資格稱自己是弱勢族群,你們只是太貪心、太懶惰、太情緒、也太不懂得知識的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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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ke d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